證據文書 分類: 刑事訴訟法 證據種類 證據導論 證據文書係指以書面之內容、文義為證據者,調查的方式係宣讀或告以要旨(刑訴165條第1項)。例如診斷證明書、鑑定書、偵訊筆錄等屬之。 相關文章 人證-物證-書證(文書證據-證據文書) 人證調查對象:被告、證人(拒絕證言權) 人證調查方法:訊問(形式意義的訊問/實質意義的訊問)、詢問、詰問 本證-反證 直接證據-間接證據 供述證據-非供述證據 實質證據-輔助證據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刑事訴訟法 證據種類 證據導論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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