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證 分類: 刑事訴訟法 證據種類 證據導論 書證係指以書面存在或以其意義為證據,可分為證據文書及文書證據。 相關文章 人證-物證-書證(文書證據-證據文書) 人證調查對象:被告、證人(拒絕證言權) 人證調查方法:訊問(形式意義的訊問/實質意義的訊問)、詢問、詰問 本證-反證 直接證據-間接證據 供述證據-非供述證據 實質證據-輔助證據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刑事訴訟法 證據種類 證據導論 間接證據間接證據係指該證據僅能證明其他事實,再依推理作用,證明待證事...刑事訴訟法證據導論證據種類直接證據直接證據係指得以成為證明主要事實之證據,如被告的自白、現場錄...刑事訴訟法證據導論證據種類非供述證據非供述證據係指供述證據以外之證據,即非由人陳述一定事實之體驗...刑事訴訟法證據導論證據種類bRelated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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